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要求,現將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4月29日-5月12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天津市職業病防治院(天津市工人醫院)人事部門(人事科)
通訊地址(郵編):天津市河東區新開路55號(300011)電話:022-24334222
聯系人:李老師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受理部門反映(信函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
2.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電話及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
3.受理部門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天津市職業病防治院
(天津市工人醫院)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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