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為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職業能力測驗》、《綜合知識》兩科,筆試總分滿分為200分,現設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20分,達不到合格線的,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請進入面試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參加資格復審:
一、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為2025年2月27日(周四)至2025年2月28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地點
按照《招聘單位資格復審地址和聯系電話》(詳見附件)中地址自行到達資格復審現場。
三、攜帶的材料
考生自行對照招聘公告中資格條件攜帶相關材料:
1.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并簽字)。
2.身份證(二代)原件和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到一張A4紙上)。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認證報告,研究生須同時攜帶本科上述相應材料。以雙學位證或輔修證報考的,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須攜帶雙學位證或輔修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位認證報告。
2025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則需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待發證明和加蓋院系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港、澳、臺及國外留學回國人員,除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外,還須攜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攜帶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出具的加蓋黨支部章的證明材料原件。
5.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須攜帶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能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對資格復審不合格、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以及在資格復審時弄虛作假,提供不真實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出現進入面試人選空缺時,從報考本崗位通過筆試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依次遞補,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