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安靜海分局負責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等工作。
(三)錄用崗位:錄用的輔警人員按照報名崗位安排到相關部門工作。
三、用工形式
(1)招聘人員采取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與靜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派的勞務派遣機構簽訂2年期勞動合同,派遣到公安靜海分局,由公安靜海分局安排到輔警崗位工作。
(2)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1個月的試用期(包括崗前培訓),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在聘用期間,對不適合做輔警工作或存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可隨時解聘。
四、薪酬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基本工資參照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制定(2017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2050元),薪酬包括基本工資、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并根據出勤情況和工作中的表現、工作業績等,按有關規定每月給予平均800元的績效工資,試用期內無績效工資。保險金實行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納部分在本人工資中扣除。
本次招聘相關事宜由公安靜海分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公安靜海分局聯系電話: 68869224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 28932520
公安靜海分局
2018年3月27日
更多相關信息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