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建設發展的需要,結合人員需求實際情況,面向社會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員,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始建于1974年,為口腔醫院、口腔醫學院、口腔研究所合一體制,口腔醫學高等教育基地和口腔醫學科研基地,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為一體的三級甲等專科醫院。
醫院現為口腔醫學一級學科博士授權單位,2014年獲批博士后流動站,現有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30余人。口腔醫學為天津市品牌專業、天津市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國家及天津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本方案在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網站(http://dentistry.tmu.edu.cn/)“通知公告”專欄發布。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2024年人事代理制(第一批)招聘計劃》(附件1)。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者技能, 參照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院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學校自設專業未在目錄內或境外學習經歷所學專業未在目錄內,由人事科會同用人部門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或已發表論文等學習、科研材料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判定其專業相關性,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標注的專業為準,其中以輔修專業報考的,需同時取得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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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未按照醫院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由醫院負責組織實施,根據崗位的專業分類進行,旨在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保留2位小數。面試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應聘人員筆試、面試總成績的計算規則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在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網站(http://dentistry.tmu.edu.cn/)“通知公告”專欄發布。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費用自理。
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檢者可申請補檢一次。體檢的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在體檢環節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
(五)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考察的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期間被考察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工作。考察的結果將作為是否錄用的考量依據之一。在考察期間發現應聘人員曾發生學術不端行為、違反行風規定或者師德失范行為的,考察結果不合格。在考察環節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
(六)公示與錄用
醫院將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信息在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網站(http://dentistry.tmu.edu.cn/)“通知公告”專欄發布,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接待電話為022-23332009(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人事科)022-23332126(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紀委辦公室)。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醫院按照規定程序辦理人事代理制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個月內辦結相應手續,到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報到,并于報到后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及補充協議。未經醫院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違規行為處理
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各個環節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錄用后查明在招聘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應聘人員被查明隱瞞曾發生的學術不端行為、違反行風規定行為或者師德失范行為,或者根據其干部人事檔案審核結論計算的年齡不符合擬聘崗位要求的,不予錄用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六、附則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時間調整的,新調整的工作時間將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
本方案由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人事科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2-23332009(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人事科)
監督電話:022-23332126(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紀委辦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