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和平縣教育系統202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安排,現將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對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筆試合格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
具體詳見《和平縣教育系統202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
二、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示時間
2023年8月4日-8日。如對筆試成績有疑問,考生本人憑準考證以書面形式向和平縣教育局提交查分申請。
三、資格復審時間
(一)資格復審(申請查分)時間: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遞補資格復審時間:8月9日上午8:30-12:00。
四、資格復審地點
(一)資格復審(申請查分)地點:和平縣陽明鎮第一小學。
(二)遞補資格復審地點:和平縣教育局三樓人事股。
五、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資格復審(申請查分)采取現場審核方式進行,由考生本人攜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場辦理。
(一)應聘人員打印《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由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在報名系統中打印)。
(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正反兩面身份證復印件、戶主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應層次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五)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提供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一份(需在公告發布之日至報名截止期間開具方有效)。
以上材料須用A4紙印制,按順序準備好,以便查驗。所有材料須真實有效,證書原件現場驗證后即退還,收取復印件,證明材料收取原件。
六、相關問題的說明
(一)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二)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未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因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人員未通過資格復審導致的崗位空缺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如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遞補復審)。屆時將電話通知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遞補資格復審或無法聯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四)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如產生遞補情況,便于聯系。
(五)資格復審結果及面試相關事宜將在和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eping.gov.cn/)公布。
(六)咨詢電話:0762-5633786(和平縣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和平縣教育系統202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pdf
和平縣教育局
2023年8月4日